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版 】 发布时间:2013-05-08 点击次数: 次
一、编制林业发展规划、制定森林经营方案和各项实施方案;科学合理编制年度森林抚育、低产林改造、更新造林的调查设计。
二、规范和监督各项营林生产和技术指导工作;负责伐区作业和更新造林质量的检查验收以及采伐许可证的监管工作。
三、负责全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分析和统计,严格执行采伐限额和采伐计划管理制度;负责森林消长统计及资源档案的管理;
四、研究制定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方案和管理措施;负责森林病虫害的监测、防治、预报工作;进行木材的调运检疫、产地检疫以及森林病虫害的检疫防治、设计、指导、验收及药物管理工作;负责与上级测报联网工作。
五、负责重点公益林的区划界定工作;负责重点公益林管护人员的上岗培训、技术指导、考核、验收等工作;参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管理与使用。
六、结合本场实际情况,独立或联合科研院所和林业院校开展各项科研工作,实施各项科技试验,并进行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
七、负责上级部门分配给我场的项目建设任务的组织实施,负责林业相关项目的测试和论证,并做好项目成果汇报工作。
八、负责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相关数据资料的定期、定时统计上报工作,及时做好上级反馈信息的传达和部署工作。
九、抓好生产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生产的控制、实施,严格执行安全法规、生产操作技术规程,及时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杜绝重大的机械损毁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